南非共和国(英语:The Republic of South Africa),简称南非。地处南半球,有“彩虹之国”之美誉,位于非洲大陆的最南端,陆地面积为1219090平方公里,其东、南、西三面被印度洋和大西洋环抱,陆地上与纳米比亚、博茨瓦纳、莱索托、津巴布韦、莫桑比克和斯威士兰接壤。东面隔印度洋和澳大利亚相望,西面隔大西洋和巴西、阿根廷相望。南非是非洲第二大经济体,国民拥有较高的生活水平,经济相比其他非洲国家相对稳定。南非财经、法律、通讯、能源、交通业发达,拥有完备的硬件基础设施和股票交易市场,黄金、钻石生产量均占世界首位。深井采矿等技术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然而,在国际事务中南非已被确定为一个中等强国,并保持显著的地区影响力。南非拥有三个首都:行政首都(中央政府所在地)为茨瓦内,立法首都(议会所在地)为开普敦,司法首都(最高法院所在地)为布隆方丹。国土面积 1221037平方公里,GDP 3127.98亿美元,人口数量 5500万,官方语言 英语、南非荷兰语、祖鲁语。
1978年第57号《专利法》规定,对具有创造性且可用于或适用于贸易、工业或农业的发明可授予专利。
发明中的创造性,是指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并非显而易见,且在该发明出现后对提高本技术领域的技术状态有益。对创造性进行评估的专业技术领域范围相对较窄:较早申请但尚未授予专利的发明,以及此前已经秘密使用的发明并不在“显而易见性”的评估之列。
不在专利授予范围内的发明包括:新发现、科学理论、数学方法、文学、戏剧、音乐或艺术作品或任何其他审美创造、心理行为、竞技游戏或开展业务的计划、规则或方法、计算机程序、呈报的资料等,《专利法》认为它们没有发明创造的动机。但若一个发明仅以上述某个或多个项目作为特色,仍有可能被授予专利。
若一项发明公布或开发利用后会导致攻击性的或不道德的行为,或用于非法用途,或违反已知的自然法则(如永动机等),则该发明不能被授予专利。
任何种类的动物或植物、培育动物或植物的生物和微生学方法或运用这些方法得到的产物也不能被授予专利。但是根据1976年第15号《植物育种者法案》,它们可以受到植物新品种权利保护。
南非专利申请事项
南非是《专利合作条约》(PCT)的成员,因此,可以在南非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和PCT专利进入南非国家阶段的申请。
1.进入南非国家阶段的程序
按照PCT,专利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在办理指定或者选定国家进入国家阶段的有关手续时,其期限一般分别为自优先权日起2O个月或者3O个月。各国可根据其具体情况规定相应的期限,按照南非《专利法》实施细则,其相应的期限分别为21个月和31个月。
PCT申请一旦进入南非国家阶段,其进行的程序与国家申请大体相同,主要区别在于提交申请的格式有所不同。在南非,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需提供的表格为P25和P2注册表,这是进入南非国家阶段的最基本要求,不再需要一般专利申请的表格P1。
南非专利商标局受理新申请的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供的表格P25和P2(一式两份)之后,将为该项申请提供一个南非注册号,并立刻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出请求,要求提供该项选定南非的国际申请的有关材料,其中包括:
原始国际申请的文献资料、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附图等副本;
国际检索报告副本;如果不是英文的,还需提供英译本材料;
根据PCT第十九条提出的权利要求修改副本;
优先权文件副本;
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包括附件)的副本;
如果不是英文的,应提供英译本的国际初步审查报告(不需附件)。
南非专利商标局目前拥有CD-ROM工作站,更倾向于受理用CD-ROM形式提供的申请材料。同时,发布的国际申请材料也可直接从CD-ROM工作站上下载,专利系统的使用者还可利用该工作站进行检索。
在收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有关材料之后,便开始进行正式的审查过程。根据专利法,专利商标局检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的有关要求,其中包括是否按规定的方式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包括:
表格P3(授权委托书须在表格P25提交后6个月之内提交);
表格P8,摘要及附图(在表格P25提交后12个月内提交);
发明转让契约(在表格P25提交后12个月内提交);
优先权日证明文件;
优先权日英译本证明文件;
根据PCT第十九条和/或三十四条在国际阶段所做修改的译本证明文件。
当以上所有要求满足之后,该项专利申请将被接收并在专利杂志上给予发布。专利发布之后如未有异议,该项专利申请将被正式授予,并给专利申请人授予专利发明所有权的证书。
2.进入南非国家阶段的一些特殊要求
按专利法要求以南非市支付有关费用;
申请文本的译文证明;
根据PCT第十九条或/或三十四条在国际阶段所做修改的译本证明文件;
正式手续必须在国家阶段提交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在办理申请过程中可以指定代理,但对于非南非常住居民必须指定代理。
南非对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专利审查员只是检查申请程序是否符合《专利法》的形式要求。若审查员认为其合格,则会受理申请并授予专利。
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从完整地提交专利申请之日算起。通过支付专利年费维持其有效性。
专利授予后,专利持有人即在南非享有专利权。在专利有效期内,他人不得制造、使用、操作、出售或提供出售要约以及进口该专利发明,专利持有人拥有和享受专利带来的全部利润和益处。
外观设计
1993年第195号《外观设计法》针对物品的视觉特征做出了关于设计注册的规定。
《外观设计法》将外观设计分为两种类型,分别为:
1、美学设计,是指物品的图案、形状、组合或装饰等所构成的、可通过眼睛进行判断的特征,与该物品的美学品味高低无关;
2、功能设计,是指物品的图案、形状、组合或装饰等所构成的、可通过演示表现出该物品功能的特征,根据功能设计类别的定义,集成电路拓扑图和掩膜作品也包括在内。
按照注册目的,可将外观设计分为32个不同类别。提交设计注册申请时,选择适当的类别或大类非常重要。对注册外观设计的专有权范围仅限于注册时指定的类别。若他人在该设计注册时未提及的类别或大类的商品上使用该设计,由于该物品不在注册外观设计指定的商品类别范围内,该行为不会构成侵权。
由于南非加入了《巴黎公约》,首次提交注册申请6个月内可申请在缔约国的优先权。
在外观设计发布日期后6个月内提交的注册申请均视为有效,设计的发布日期是指征得设计持有人或任何权利人同意后第一次向公众公开该设计(无地域限制)的日期。
外观设计注册授权后,美学设计有效期为15年,功能设计有效期为10年,需按规定每年支付续期费用。外观设计注册后,其所有人就被赋予专有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制造、进口、使用或出售与注册设计相同类属内、该设计相同或相似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