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2月10日,阿根廷成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但还不是《专利合作条约》的成员国。经过行政部门和国会围绕着药剂制品专利保护三年多的争论,阿根廷行政部门在1996年3月发布了一项法令,以改进阿根廷早期的专利法。这项法令授权国家知识产权局从2000年11月开始对药品的专利保护,该法令并没有规定对研究中产品的专利保护,而且对水货进口和强制许可都没有明确规定。阿根廷也是《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的成员国。
一、阿根廷专利申请的分类:
(1)发明专利国际专利申请
发明专利的要求如下:
全新突破:发明有全球性。全球范围内,该发明一定不能包含于任何已知的技术知识内。然而,字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以前一年之内,对该发明的任何国内/国际展览均不会影响其新颖性。
发明活动:发明不能由任何已知元素的混合物组成。
工业用途:发明的目的必须着眼于工业产品或结果。国际专利申请
(2)实用新型
对于已知的,具有特定用途的工具、工作用仪器、设备、器具、器物引进新用途,或采用新形式,使其功能得到更充分的应用的发明,该发明将赋予其创作者专有使用权。国际专利申请
(3)工业设计
工业新型和外观设计是指工业产品所采用或集成的、赋予其装饰性特征的形式或外观。
二、阿根廷专利保护期限
(1)发明专利案自授予专利开始,专利有效期是20年。
(2)实用新型许可的有效期为10年一期,可续展。
(2)工业设计有效期是5年,并可以再续展2次,每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