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舌尔(塞舍尔Seychelles)群岛位於印度洋内,由一百多个有名称的岛屿组成,大多数岛屿位於南纬四至五度。塞舌尔(塞舍尔)群岛中最大的岛屿是马黑岛,该岛尽管靠近赤道,它的气候却令人惊异地舒适,不会极度炎热或潮湿。塞舌尔(塞舍尔)群岛人口约为七万二千,主要是法国拓荒者、非洲奴隶、英国水手及印度、中国和中东商人的后裔。群岛上已发展形成一种充满生气的、具有纯朴温馨、悠游自在特色的多种民族杂居社区。
塞舌尔(塞舍尔)国际商业部引入一套进步的法律,推动建立海外公司及其它机构,鼓励输入投资。国际商业公司法(1994年)与巴哈马群岛的国际商业公司法非常相似。它为国际公司提供公司利润及资本增值免纳塞舌尔(塞舍尔)本国税项的待遇。塞舌尔(塞舍尔)国际公司的独有的特点之一,是一家国际公司可以用大多数的国际语言注册,而且可以使用表示有限责任的任何词语后缀。
· 可另加中文公司名称
· 保障董事及股东个人资料,隐密性极高
· 不用公司秘书股份转让容易及免收厘印费
· 不受限制可选择发行不记名股票 (以持有人名义Bearer Certificate)
· 可于香港开立银行账户
· 不要缴交周年申报表
· 不必每年递交公司帐目如非在本土经营业务,可免收任何税款
不可以在注册地经营或拥有不动产。不可以经营银行,保险,担保,重保险,基金管理,资产管理(除了公司自己的资产以外)或与银行或保险业相关的行业。塞舌尔(塞舍尔)的国际商业公司不能在塞舌尔(塞舍尔)设置注册办公室设施或向其公众出售股份。
海外离岸公司免除其在赛舌尔群岛的税收,包括:全部股息、利息、租金、补偿以及从其它证券、债权中获得的收入及其它公司收入。除此之外,海外离岸公司没有财产继承税和赠与税。同时,塞舌尔(塞舍尔)群岛的海外离岸公司被免除所有经营的印花税。
公司的备忘录中提及的经营范围极为广泛,几乎涵盖了客户的所有以经营为目的的范围。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位于塞舌尔(塞舍尔)。
所选名称不能与已注册名称相同或太相似。公司名称也不能含有与塞舌尔(塞舍尔)政府相关或保险等字样,除非另外行申请相关的牌照。
公司名称一般以『Limited, Corporation, Incorporated, Société Anonyme (S.A)』或其缩写结束。也可以采用『BV, GmbH, 及 SARL 』等作为结束词。
公司可以选用任何语言来命名。但是,如果选用英文或法文外的第三种语言命名,该名称必需附加英文或法文译名。
标准授权股本为US$100,000,股份可以有或没有面额。
对财务报表没有特定要求。公司也不必提交财务报表予任何塞舌尔(塞舍尔)的政府部门。
所有离岸公司皆不必申报或缴纳税款。